经济与管理学院选课工作细则
编辑:system 时间:2019年05月24日 19:19 点击数:
一 选课时间:以教务处通知时间为准。
二 选课指导老师:各班班主任。
选课指导老师务必将选课时间及本专业选课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进行选课操作;选课指导老师结合专业培养方案及时有效地解答、解决本班学生选课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 选课依据:专业培养方案
1、选课指导老师督促每一位学生务必认真学习专业培养方案;各专业培养方案详见经管学院主页(网址: 网站中“教学科研”栏目中的“教学计划栏”目查看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
2、总学分=专业核心课+通识课程+应用创新课程+创新思维和能力课程,各个专业学分要求不一样。
四 选课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说明:
1、 选课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请以班为单位收集汇总后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831—3530982,工作时间之外一律不接电话
2、选课期间若遇到系统繁忙、短暂登录不进去等情况请各位同学耐心等待,稍后重试;
3、各位同学选课操作完毕后请务必点击自己的“选课情况”和“个人课表”进行核对,确认所选课程符合本专业选课要求;
4、选课结束后,若存在非本人原因造成无法选课情况请以班为单位,以纸质版本形式递交到经管学院教学办,静待处理。
5、由于学生本人原因造成忘选、错选、漏选等情况,学校一律不再安排补选、改选、撤销等工作。
6、个别学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课,须在选课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请假手续,并报教务处备案;否则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 其他未尽事项,以最新通知为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