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宜宾学院投资·创业协会”,以宜宾学院全体具有投资与创业的爱好者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协会目的:
1、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形式,给既有热爱投资与创业的同学提供交流平台;继续宣传和发扬大学生投资与创业型精神,让大学生毕业时在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同时还能学到一技之长。
2、立志成为投资与创业型人才:我们大学生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注重开发自己的潜能;要勤于动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勇于质疑,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要敢于进行投资与创业,把具有投资与创业热情同科学求实的态度结合起来,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丰富投资与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建设新型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条协会宗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提升学生实验操作能力,提供给学生了解和熟悉企业运作的平台,培养具有投资与创业精神的人才”
第四条协会口号:“我的智慧我做主”
第五条协会会训:厚德、协作、实干、创新。
第二章会员管理
第六条成员资格:凡在宜宾学院各院各系部在籍学生,对具有投资与创业意识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勤奋,有责任感,努力上进,敢于探索与发现,遵守宜宾学院大学学生守则和本协会章程。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参加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
(3)参加协会会长选举,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向本会理事会提交对于协会的任何意见、建议和活动设想;
(5)了解协会经费使用情况;
(6)其他会员应当享受的权利
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接受本协会领导。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听从协会安排。
(3)积极对外宣传协会的原创精神,为协会提供可行的策略谋求远的发展。
(4)会员中途退出,需向主席团上交说明,已缴纳的会费按规定不予退回。
第八条会员证
(1)凡协会认可的会员均发给会员证。
(2)会员由理事会签发,加盖本协会公章后方能生效。
(3)退会或毕业离校的会员,其会员证由理事会注明废止日期,不予收回。
第三章组织原则
第九条投资·创业理事会是投资·创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由常务理事及会员理事组成。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发展方向和管理原则;
(二)挑选协会的管理人员;
(三)掌握管理人员的奖惩;
(四)协调协会与会员间的关系;
(五)维护协会章程
第十条本协会的执行机构为本协会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各部部长组成。常务理事会直接向学院院、系团委负责。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有对本会事务的管理权和代理权,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事务。常任理事会任期一年,成绩显著者,可连任一年。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主持协会的日常活动;
(三)经理事会授权,对外代表协会;
(四)任免管理人员;
(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提交年度报告。
第十一条投资·创业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四名,秘书长一名。四名副会长分别负责ERP企业模拟经营沙盘实验、模拟炒股、金融帝国、创业与就业四个模块。协会设秘书部负责协调协会的日常事务,如会长外出,由秘书长代理会长行使职权。协会下设外联拓展部、职业规划部、活动交流部和信息宣传部。各部设一名部长两名副部长、干事若干名,协会各部均服务于上述四个模块,确保该协会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本会会长产生程序为:会员自愿报名参加会长竞选,理事会在三分之二成员到场的情况下,公开投票。超半数且票数最多者为下一任会长。
第十三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审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四条本会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会长委托行使的权利;
(二)参与本会重大活动;
(三)对所管理的模块负责;
(四)认真组织其负责模块的讲座、实验比赛等活动的操作。
第十五条各部门职能行使下列权利:
一、秘书部职能:
(1)负责协调、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
(2)负责搜集、整理、保管协会每学期的活动材料(包括活动计划及总结等);
(3)负责协会各种文件、公告和通知的发送工作;
(4)管理财务,记录财务收支状况并建档,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作财务收支报告。
二、职业规划部:
(1)进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普及;
(2)进行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同学职业发展技能;
(3)组织一系列大型活动,如职场训练营、求职模拟等;
(4)整理活动材料,交由秘书部存档。
三、外联拓展部:
(1)负责与企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和兄弟院校联系沟通接待社会各界来宾;
(2)拓宽协会活动经费来源;
(3)联系并组织社会实践活动;
(4)整理活动材料,交由秘书部存档。
四、活动交流部职能:
(1)联系开设四大模块相关活动知识的指导讲座、举办相关工作的报告会。
(2)负责开展ERP企业模拟经营、模拟炒股、创业与就业活动论坛。
(3)联系、组织协会会员参加ERP企业模拟经营、模拟炒股、创业与就业活动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
(4)整理活动材料,交由秘书部存档。
五、信息宣传部职能:
(1)负责宣传内容设置、栏目编辑、素材收集及文件上传。(内容包括:讲座前宣传板和条幅的制作,讲座和相关比赛的通知,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协会活动记录,技能培训信息等);
(2)投资·创业协会活动的前期宣传;
(3)整理活动材料,交由秘书部存档。
第四章协会活动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应当在每学期的开始制定本学期活动的计划,每学期的后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在理事会上发布。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初步方案、活动的覆盖面和预期效果、活动的预算;总结内容包括:组织者情况、参赛者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效果以及经费结算情况等。
第十七条每次开展活动后,做工作小结,交由秘书部备案留察。
第十八条本会的活动范围可以是与个人发展相关的各类交流性和实践性活动以及其他公益活动。
第十九条本会主要活动方式为:创业与就业发展论坛、ERP企业模拟经营沙盘对抗大赛、模拟炒股大赛、金融帝国游戏大赛等。
第二十条本会每学期活动至少一次。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会活动经费主要来源包括:学校投入、奖励经费,协会自筹经费等。
第二十二条本会秘书部对财务活动进行管理(由分管财务的理事主管),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若会员要求查阅,由负责人员提供记录,并进行解释说明。
第二十三条财务管理实行"钱账分离",发票的报销必须经秘书长签字同意。协会理事会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活动前进行预算、活动后做结算工作。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六章活动奖励
第二十五条在学院(市),省,国家级比赛获奖后不仅给与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的颁发,还可以向学院申请获得相应的能力学分和素质拓展的认可。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宜宾学院投资·创业协会理事会(筹)制定,并报学生处批准,修订本章程必须经协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本章程一切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协会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从协会成立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