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学院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分析与智能决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开展县镇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科研工作之需,拟承租长宁县梅硐镇辖区一处房屋作为科研工作站。根据重点实验室申请,发布采购公告,该项目实行校内比选方式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询价比选。
一、项目名称:
科研工作站房屋租赁
二、项目内容及费用:
1、在长宁县梅硐镇辖区,租赁可用于开展县镇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科研工作的房屋一处。
3、本项目租赁时长为5年,5年租金最高限价:25000元(含税)。
三、报价方式: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符合需求的房屋,在满足所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如位置、面积、功能实用、设施完备度等),按照折扣率报价,最低折扣率成交。
四、要求:
1、权属证明:房屋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或由村委会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屋权属及合法建设证明。
2、房屋状况:
(1)具备直接使用能力(地面已铺设地砖、墙面已粉刷)。
(2)功能分区:须包含独立办公室、多个独立研究/住宿房间,并配备卫生间。
(3)面积要求:房屋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净高不低于3米。
(4)附属场地:须配有不低于80平方米的院坝(可用于停车及小型户外科研活动)
(5)房屋须通水、通电、通网。
3. 如供应商为法人或个体户,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房屋租赁或相关业务)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个人房东),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或本人参与比选,须提供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对公账户,提供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五、报名事宜: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联系人:凌老师 08313530005;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1日(8:30—12:00,下午14:30—17:30);
文件获取:比选文件可在官网下载公告附件,或在报名联系人处获取电子档;
项目具体事项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13419291028。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6年7月22日9:30,宜宾学院临港校区鸿儒四栋310集合,现场报价。
七、费用:
供应商应全额承担编制响应文件以及参与本次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具体见附件询价比选文件。